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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被迫自愿”:被公司要求离职,还得注明是自愿放弃?这是公司想要逃避赔偿责任!

2017-08-31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你说续签,

我和你再续前缘;

你说离开,

狠心抛弃还逃避赔偿。

召之即来,

挥之即去,

劳动人民不要面子的啊?!



1


Q1

我是某保险公司续期部员工,公司4月刚给我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实行改制找我们转签代理合同,并要求我们办理离职手续,还要注明是自愿放弃,请问这个合理吗?

A1:

您好,律师分析如下。

第一,律师分析公司这样做,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公司4月份刚与您续过劳动合同,则应当依照该劳动合同履行。现公司改制,提出让您办理离职手续,还要注明自愿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而公司的目的在于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讲,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公司改制,显然不属于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条款。

第二,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故您可以依法获得赔偿金,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及第47条规定,要求公司向您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最后,上述是律师根据您的描述,个人分析的结果。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妥,您可以依据您4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维权。


2


Q2

客车因故障停靠路边修理,未设置修理标志。一电瓶车路过时,电瓶车主因没有注意到该客车而撞到了客车尾部,致使电瓶车主受伤,请问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相关赔偿如何进行?

A2: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以下将逐一为您进行分析解答。

首先,出现交通事故后,双方责任分配应当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书来确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九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你的描述,客车因故障停靠路边而未设置修理标志,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有无其他情形并不清楚,具体承担多大责任还是要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为准。

其次,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次事故是客车全责,客车车主投保了交强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客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承担。如果车主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都有责任,划分责任比例的,赔偿数额超出交强险责任范围部分,根据事故双方责任划分来确定客车承担赔偿费用的多少。对方如果拒绝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导致当事人残疾的,还会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以及其他合理性开支。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解决问题有所帮助。


3

Q3

6月27日,公司向我提出书面辞退通知,但具体的赔偿金额公司未核算告知,致使当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约,打算7月底签订。7月6日我去做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还能辞退我,即使还要辞退我,赔偿金额是否有所变化?

A3: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接下来逐一为您解答。

首先,虽然公司向您发了辞退通知,但辞退通知不具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效力,如果您对该辞职通知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因公司方面的原因,双方并没有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约,所以您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因为您属于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怀孕,公司不得再将您辞退。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八十七条相关规定,女职工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因此,根据你的情况分析,用人单位此时不得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4

Q4

我是一名给石子厂开车的司机,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我担主要责任,被拘留两个月,我个人也给家属赔偿了5万。厂里对家属的赔偿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厂里以我发生事故为由,扣留了我一万块钱的工资,不知道厂里的做法是否合理,我可否起诉厂里归还我的工资?

A4: 

您好,这要看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此约定,如果没有,或者您认为石子厂这样做不合理,同样您也可以维权。维权的方式很多,您可以起诉,但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关于石子厂做法是否合法的问题,这要看您当初与石子厂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扣除工资的规定。如果有此项规定,还要看扣除工资的数额是否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来扣除,如果扣除的工资过高,您同样可以提出异议,依法维权。如果没有此项约定,则石子厂不可以随便扣除您的工资,您可以依法维权。

第二,依法维权。1.协商。您可以找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看如何解决。2.调解。您还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4.诉讼。如果您将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


5

Q5

我全款买了一辆车,在淮北市某车贷公司贷的买车款。该公司答应实贷27万,我到手18500元,之后他们就不管不问,不接电话故意拖延时间,直到我还不上。半个月就收本和息,现在把我的车拖走都不接电话,拖着利息一天6千多,现在让我还他们25万多,算诈骗吗?

A5:       

您好,车贷偿还出现的纠纷在最近几年十分普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关于贷款到手数额一万八千元,不知道您是否存在笔误,接下来我们为您分情况进行解答。

 第一种情况,如果您到手的贷款金额是十八万五千元,贷款公司将贷款利息提前在27万本金中扣除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你实际的贷款金额应当为十八万五千。如果贷款公司确实是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也可以与之协商变更合同贷款数额,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会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就你所说日息六千多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在本金为十八万五千元的情况下,若约定年利率为36%,则日息为185元,日息6千元中超过185元的部分无效。

第二种情况,如果贷款公司确实只给了你一万八千五百元,那么贷款公司是否构成诈骗还要根据情况综合考虑,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实收一万八千五百多元的证据等然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查明案件情况后判断是否构成诈骗。

以上即是对存在不同情况的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当前车贷纠纷十分普遍,在此建议您日后选择正规、大型的借贷公司。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河南郑州)


刘兆庆(河南郑州)


尊重劳动,法律是尊严底线。

辛勤工作,更需学法来维权。

学法用法,说法君为您解惑。



(主编)王 51 29532 51 15289 0 0 3877 0 0:00:07 0:00:03 0:00:04 3876敏

(实习小编)韩亚雄

(实习法务)向虹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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